1955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改“芬特”为“全宗”的通知》,通知要求包括企业在内的档案部门将俄文译音的“芬特”一词改称“全宗”,将“芬特构成者”改为“立档单位”,将“国家统一档案芬特”改为“国家全部档案”。 1956年3月15日国家档案局《关于目前档案工作和今后工作安排的报告》,指出在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后,要注重技术档案管理。 1956年3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周恩来总理主持下,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4月16日正式公布,4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社论。国务院《决定》在“国家全部档案”中明确提到企业的档案。 1957年7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设立了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资料组,国家档案局局长曾三任组长。资料组设在国家档案局。该组成立后,草拟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技术档案资料工作暂行通则》(草案)。 1958年2月1—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人大代表、国家档案局局长曾三在会上作《大力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利用,为社会主义全面大跃进服务》的发言,其中强调要迅速建立健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帮助档案干部专业化;尽快将归档制度健全起来;大力开展档案整理。 1958年4月上旬 5月上旬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分别召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工作会议,其中强调了档案工作要为经济战线服务,要为各项工作和生产服务。 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同意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和国家档案局党组1958年11月7日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领导的意见,并发出《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党的档案与包括企业在内的档案之间都有不可分的联系,因而要进行统一的管理,加强党的领导。 1959年12月1-9日国家档案局在大连召开华北、东北协作区技术档案工作扩大会议。实际出席会议的代表来自全国20个省、区、市,堪称第一次全国性技术档案工作会议。 1961年8月28日国家档案局局长曾三致函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薄一波,建议在《国营工业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条例》(草案)中,增加技术档案工作的内容。 1961年9月16日《国营工业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条例》(草案)正式公布。条例在在第二章“技术管理”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要建立和加强技术档案、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1962年6月15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为贯彻《国营工业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条例》(草案)所作的《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档案工作的报告》。报告总结了一年来的企业技术档案工作情况并提出今后的意见。国务院批示:技术档案管理是当前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要求各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技术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962年11月9日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技术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央有关机构和北京地区的汽车制造、水泥制造、机械制造等工业企业技术档案工作人员1100多人参会。 1962年11月2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对“下马”企业和“下马”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的报告》。国务院在批示中明确指出:“企业和工程档案,尤其是重要企业和重要工程的技术档案,必须妥善管理,决不能因企业或工程的“下马”使档案稍有损失,否则会给今后的生产建设带来不应有的困难。” 1962年12月17-26日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总结1958年以来的档案工作,指出所发生的群众运动式的“大办”档案的错误。会上提出继续加强企业技术档案室工作,要“使档案工作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阶级斗争的需要”。 1964年1月17日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仪器设备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不少企业档案工作者参会并介绍经验。 1967年2月17日鉴于“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有抢占机要档案室、抢夺档案材料的现象,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确保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安全的几项规定》,其中要求涉密文件、机要保密单位的图表、图纸等技术资料,“都要严加保管,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人员一律无权翻阅查看。”“如发现有坏分子乘机破坏、盗窃、抢劫档案材料的,要依法惩办。” 1976年7月28日唐山发生强烈地震。开滦煤矿、唐山钢铁公司、发电厂等处技术档案损失严重,约占总数的25% 1980年11月29日国家档案局和财政部根据各地关于企业档案库房和设备费用不宜在生产费用中列支的意见,规定:“企业档案库房建设和购置设备所需费用,凡属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应按照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若干费用开支办法的规定,改由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解决。” 1981年1月24日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做好“下马”工程和关停并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档案部门要协助各专业主管机关,抓好“下马”工程和关停并转企业的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包括引进工程项目的技术图纸和资料)的集中、整理、封存、移交和安全保管等工作,绝不能丢失和分散。 1981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同意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国家人事局制订的《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1983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专业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请示》。1986年4月20-24日,全国档案职称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此后,企业档案干部队伍中开始出现了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职称。 1981年9月23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出《关于企业整顿中要注意整顿科技档案工作的通知》,认为,企业的科技档案工作是企业的管理工作的基础工作之一,对于文明生产、技术革新、产品换代、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等都有密切的关系和积极的作用,所以在企业整顿中一定要将科技档案工作纳入其中。 1983年2月10日国家档案局向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发出《企业科技档案工作整顿验收要求》,提出:在企业整顿中要同时整顿和加强科技档案工作,并吸收档案部门参加整顿验收工作。同年2月23日,国家档案局又发出《关于在企业全面整顿中进一步整顿和加强科技档案工作的通知》。 1983年7月12日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抓紧整顿企业科技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整顿中,较彻底地解决科技档案工作中长期以来基础不稳,发展不快,同生产、技术工作脱节的问题。 1983年在沈阳的一次会议上,时任中国档案学会副理事长的中国人民大学吴宝康教授要求加强企业档案问题研究,特别是工业企业的科技档案管理,他倡议编写并出版“工业企业科技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一书。 1985年11月4-8日全国轻工业科技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苏州举行。 1985年11月22日国家档案局向国家经委、全国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报送《关于企业档案工作整顿情况的报告》。 1986年1月30日国家档案局、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进行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档案工作普查的通知》。这是我国第一次对大中型工业企业档案工作进行普查。 1986年4月1日国家档案与国家经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档案资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档案管理机关和部门档案机构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档案资料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1986年12月18-22日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科委联合召开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邀请了企业家代表介绍科技档案管理与利用的经验。 1987年3月20日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发出关于颁布《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指出: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1987年7月9日国家档案局制定了《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并发出通知指出:企业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直接关联着产品质量、物资消耗和经济效益。同年8、9月,国家档案局分别举办了两期企业档案管理升级研讨班,并在12月审批了近500名企业档案管理国家级评审员。 1987年8月25-30中国档案学会分会——科技档案学术委员会在河北秦皇岛召开“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科技档案的宏观管理”及“中外合资企业的科技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学术讨论会。 1987年10月26-30日全国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档案工作第二次协作会议在青岛召开。会上讨论了合资企业档案管理问题。 1988年1月苏万生编著的《工业企业科技档案管理》一书由档案出版社出版。 1988年3月14-30日国家档案局分别在中捷友谊厂、山东铝厂举办了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国家级评审员现场培训班。同年7月国家档案局在首钢举行同类培训班。 1988年3月陈科、苏万生、程富昌、崔晓方编著的《乡镇企业档案管理》一书由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该书重点论述了乡镇企业档案管理的意义、概念、原则和要求,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乡镇企业科技、基建、文书、财会等各类档案的管理方法。 1988年6月3-9日国家档案局在档案管理试点企业——重庆钢铁公司召开全国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考核现场研讨会。 1988年6月26日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等对国家档案局《关于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工程档案资料情况的报告》进行批示,认为其中档案工作对保证今后安全运行十分重要。 1988年8月22-26日以国家档案局局长韩毓虎为团长的中国档案工作代表团出席了在巴黎召开的第11届国际档案大会。大会为探讨企业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经验和问题,特邀了一些国家的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参加讨论。我国鞍山钢铁公司、杨子江石化总公司和苏州光明丝绸厂的档案管理人员受邀请首次参加了国际企业档案讨论会。 1989年1月15日1988年,经考核评审,国家档案局于本年批准沈阳中捷友谊厂、山东铝厂等28家企业为国家一级企业档案管理单位,并于1989年1月15日在《经济日报》第四版上发表了《企业档案管理升级第一号公告》。 1989年5月6-8日国家档案局在上海召开全国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会议,总结了开展两年的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经验。 1989年11月15-17日国家档案局和农业部在山东省泰安联合召开了部分省市首次乡镇企业档案工作会。 1990年2月20日国家档案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乡镇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指出:乡镇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搞好这项工作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素质、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进一步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之一。 1990年4月2-4日国家档案局与对外经济贸易部在宁波召开了“三资”企业档案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如何抓好“三资”企业档案管理和制定有关法规问题。 1991年7月4日国家档案局以国档发[1991]20号文件向全国转发了《工业企业档案分类暂行规则》,要求各行业、各地区予以实施。该《规则》对于统一企业档案分类、规范企业档案分类工作行为具有重要的和普遍的意义。 1991年12月沈永年、王遦编著的《工业企业经营档案管理》一书由档案出版社出版。该书对职能转型(由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期的工业企业档案工作进行了探讨。 1992年1月国家档案局三司编著的《企业档案分类与组卷实用参考》一书由海洋出版社出版。 1992年6月9日劳动部联合国家档案局颁发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加强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 1993年8月沈永年主编的《企业档案管理》被纳入国家档案局“档案专业干部培训系列教材”,由档案出版社正式出版。 1993年8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档案局颁发了《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私营企业档案是国家档案的一部分,为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提供了依据。 1993年国家档案局确定了“经济建设发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应延伸到哪里”的指导思想,并先后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企业、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会议,提出加强经济科技档案工作的要求。 1994年3月31日为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基础信息,为改革开放、发展国民经济服务,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1994年12月2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强调:外商投资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1995年1月8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广州市境外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1996年11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登记档案材料查询办法》,该办法于2002年4月29日修正。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企业登记档案的归档和开发工作。 1997年7月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997年10月 常本清编著的《流通领域的档案工作和信息工作》一书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该书对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流通领域档案工作和信息工作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1998年1月13日国家档案局、农业部联合印发《乡镇企业档案管理办法》,此项规章为规范乡镇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保障。 1998年3月5日为规范国有企业在资产与产权变动中的档案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和档案的流失,国家档案局颁布实施《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 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颁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原1984年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同时自新办法实施之日时废止。 1999年11月王遦主编、马素萍副主编的《现代企业文件与档案工作实用教程》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本书探讨了现代企业制度下文件与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与特点、工作原则与要求、管理体制与模式、管理方法与技术和未来发展趋势等。 1999年国家档案局组织召开了第一次中央企业档案工作研讨会,对央企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伴随着国家政企分开改革,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和中央企业组建,科技档案工作按专业统一管理的体制开始转变为以资产为责任和纽带的管理。与此同时,信息技术对档案工作的影响日益显现,首个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国家标准《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出台,在企业受到重视。 2000年12月6日国家档案局以DA/T22—2000号发布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该规则对传统的立卷工作进行了改革,要求以“件”为单位整理文件。自此,在不少企业,文书档案也开始实行按“件”管理。这是新世纪档案实体管理工作发生的最大变化。 2001年9月30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 2002年5月中国档案学会、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武汉市档案学会共同在武汉市汉正街联合召开了“民营经济档案建设与管理研讨会”,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档案部门领导和民营企业家代表以及高校相关研究者出席。覃兆刿在会上作《关于民营企业建档的心理引导策略与方法》的主题发言。 2002年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召开了中央企业档案工作座谈会,总结和宣传了央企档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联合颁发《企业档案管理规定》。 2003年7月1日由许智主编、覃兆刿、罗刚、盛银芳副主编的《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概论》一书由武汉出版社出版。该书为国家档案局相关项目研究成果。并获2007年中国档案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3年党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发出后,我国经济建设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档案服务也随之扩展到民营企业。 2004年1月20日《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颁布,《办法》将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纳入企业各项工作计划,纳入企业领导工作议程,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即“三纳入”。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规定为大中型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化提供了指导。 2006年2月23日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强化关于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意义的认识,探讨民营企业建档的引导和支持,促进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06年3月上海大学王向明任主编、黄解放任副主编的《商业银行档案管理》一书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 2006年9月上海大学宗培岭教授的《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研究》一书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该书立足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运行机制为切人点,围绕新形势下企业档案工作中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为现代企业档案工作科学、高效运行提供了理论导向。主要包括现代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若干理论探讨、现代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背景分析及现代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的构建三部分。分析了现代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的涵义、构成、特征;探讨了现代企业档案工作与传统企业档案工作,中外企业档案工作,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企业档案工作的关系;在运行机制构建中,从法规建设、管理体制、管理模式、资源建设、信息化管理、利用服务、人才素质等方面及其协同效应上,论述了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的构建问题,内容比较丰富。 该书是宗培岭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档案工作运行机制研究”的项目成果。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杨冬权局长签署国家档案局第八号令,发布《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该规定将原保管期限的“永久、长期、短期”改变为“永久”和“定期”(十年、三十年)。规定第十四条提出,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2006年国家档案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后,央企档案部门与项目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对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培训和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项目档案管理水平逐年提高。 2007年5月湖北大学批准成立“企业档案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得到国内高校和企业界关注企业档案管理的专家和同行的热情支持。这是我国第一个以企业档案和知识管理研究为学术取向的平台。2008年,研究中心正式启动,12月开通对外工作网站。《中国档案报》以《企业档案与知识管理研究的高端平台——全国首家企业档案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在鄂成立备受关注》为题进行了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张斌教授的《新经济时代的企业档案管理》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该书分析了新经济时代我国企业档案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发展机遇,探讨和研究了我国企业档案工作的若干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2008年10月中国档案学会在昆明举办档案工作者年会,主题是“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新环境、新理念、新技术”。其中将新时期企业档案工作纳入讨论范围,包含新形势下企业档案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企业数字档案馆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企业产权变动中的档案管理;企业档案的收集、分类、鉴定、整理、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内容。会前召开了中国档案学会企业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议。 2008年7月26日温家宝总理对“电子文件管理机制研究”成果做出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参考、研究这一研究成果。这份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国电子文件科学管理的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教授担任首席专家,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的6名教师、2名博士生以及中国档案学会等单位专家为课题组成员。2008年7月26日,温家宝同志对该报告做出专门批示。 2009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徐拥军博士的《企业档案知识管理模式——基于双向视角的研究》一书出版。该书倡导:以知识管理为导向的企业档案管理和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企业知识管理。 2009年6月23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88周岁生日,同时为新中国60华诞献礼,《中国档案报》以“我们是光荣的档案人”为题召开座谈会。企业档案界代表、全国优秀档案工作者周秀阁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档案工作服务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跻身世界500强的创新之路。 2009年7月28日国资委、国家档案局联合召开中央企业档案工作会议。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令计划对加强中央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中央企业档案是真实记录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历程、准确反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珍贵资料。国家档案局和中央企业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理顺体制,强化管理、充实力量,切实把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伟对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档案工作行使指导职能及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并提出要求。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今后的央企档案工作,提出了“统一思想、理顺体制,强化管理、充实力量”的16字指导方针,和“切实把中央企业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的总体要求。 2009年8月22日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副研究馆员、湖北大学企业档案与知识管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兆明先生在《档案界》网站论坛进行“企业档案管理”讲座,介绍了他积三十年经验提出的“简约管理,效益至上”的企业档案管理理念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