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档须知
凡持有合法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的我国公民或组织,均可查阅南乐县档案馆已向社会开放的档案。凡要求利用尚未向社会开放的一般档案,须持该立档单位正式介绍信;利用绝密和限制阅览范围的档案,须经主管县级领导签批,并明确利用者的身份及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5:0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