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市档案局(馆)设5个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统计、分析;拟定全市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机要、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老干部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务和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负责档案行政执法及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和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事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违反《档案法》的刑事案件;负责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业务指导科
指导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监督;负责拟定全市档案馆网络的布局、规划、建设和档案馆工作规划、计划、业务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审查各级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办法和控制范围,协调市直各专业主管部门抓好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四)保管利用科
负责接收市直档案进馆工作;负责历史档案及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工作;负责已进馆档案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工作;负责市馆馆藏档案并协调全市档案资料的整理、目录编制和向省报送档案资料目录工作;负责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检索工具的管理及对外提供利用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研究、档案史料的考证、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档案史料陈列展览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档案编史修志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全市重大活动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征集、管理、利用工作;负责与馆藏档案有关的图书、报刊等资料的收集、征集、管理、利用工作。
(五)技术管理科
负责档案系统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市馆藏档案、资料光盘刻录和录音、录像、摄像、缩微的管理工作;负责市馆库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档案馆安全监控技术措施的落实并不断研究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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