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档案局关于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濮办[2011]),根据“濮档开[2011]1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华 副组长:郝淑霞 冯 至 成 员:管先海 王 霞 刘东斌 刘艳茹 何业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管先海兼任。 局党务公开工作由局长、党组书记李玉华主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联 系 人:管先海 联系电话:8255997 手 机:18703935868 2011年6月20日
濮阳市档案局党务公开宣传栏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党的基层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干部工作规划,干部培养和管理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从政教育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
8.制度建设情况。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情况等。
9.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目录规定的事项要及时认真公开。目录外如有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通过公布联系电话、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对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接受党员监督。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党务公开的方式
1.会议公开。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党内事务。
2.文件公开。运用文件、简报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3.栏板公开。规范设置和充分利用传统的党务、政务、公开栏、板报进行公开。
4.媒体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开。
5.网站公开。利用局域网、政府网站和濮阳档案信息网站进行党务公开。
6.有利于党务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注重效果、便于监督。
六、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内容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每次公开7 日一15日;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一般在阶段工作完成后10 日内公开;临时性内容即时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保障制度
(一)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经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报省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然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八、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制。建立局长、党组书记李玉华任组长,副局长、党组成员郝淑霞、冯至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濮阳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