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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通知
濮阳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6-14

濮阳市档案局文件

 

 

 

濮档发〔2016〕27号                      签发人:李玉华

濮阳市档案局

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4年以来持续至今的厄尔尼诺事件对气候形势的影响更加复杂,今年发生水旱灾害的可能性明显增加。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档案绝对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安全防范意识,长期树立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要按照以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机制,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明确档案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汛期档案安全责任制,使安全责任工作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麻痹大意、失职渎职造成档案损毁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迅速行动,消除隐患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对档案库房、办公用房、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库房漏雨、渗水、防雷装置失效、危房等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与防范,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四、上下联动,加强指导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在做好本单位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档案部门(含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企事业档案室等)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遇到紧急情况危害档案安全时,档案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档案局将适时对各级档案部门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濮阳市档案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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